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18-10-09 18:47:40|

校内相关单位:

接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8〕04号),现将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

我校在职专任教师、专职科研、专职实验和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工作日7:30——23:00

申请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并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签名;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并打印。

10月25日以前:各单位审核申请者材料后统一报人力资源部师资办公室(联系人:唐小青;办公室地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521室;联系电话:61830536)。

三、申请材料清单

1. 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须粘贴照片)

2.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双面复印);

3. 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6.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7. 校医院出具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要求:体检项目齐全,有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公章);

8. 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具体背景颜色要求,证书使用);

9. 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还需提交在本校购买的近半年的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

10.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原件(申请人根据申请任教学科到所在学科评议组进行测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者网上报名时,认定机构选择“四川省教育厅”,工作单位统一填写“电子科技大学”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力资源部盖章。

3.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一律使用A4纸复印,并由所在单位人事干事审核原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材料按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排序,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提交。

5.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我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和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申请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附件:1.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试行)

 

 

                                     师资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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