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校2018年下半年名誉、客座、协议教授聘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请基本条件
(一)名誉教授
名誉教授是我校对外最高规格的荣誉性学术称号。名誉教授原则上应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取得国际学术界公认的重大成就,并已与学校有一定的合作基础,能够在推进学科建设、促进合作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境外学者一般应为学术造诣深、国际知名度高的著名专家学者,一般应具有国外院士头衔或国际公认顶尖奖项得主;国内学者一般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客座教授
客座教授是我校对外的荣誉性学术称号。客座教授原则上应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并已与学校有一定的合作基础,能够在推进学科建设、促进合作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境外学者一般应为国外知名大学教授或科研院所相当职务;国内学者一般应为985高校二级教授及以上。
(三)协议教授
协议教授(副教授)是聘请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学者来校兼职担任的高级岗位,和校内合作者或团队有一定的合作基础,能够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在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协议教授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一条:
1. 境外知名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知名科研院所相当职务;
2. 境内985高校教授或知名科研院所相当职务;
3. 境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企业的具有教授职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协议副教授原则上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一条:
1. 境外知名大学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知名科研院所相当职务;
2. 境内985高校副教授或知名科研院所相当职务;
3. 境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企业的具有副教授职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协议研究员(副研究员)应具有高校、科研院所或知名企业科研工作经历,科研能力强、具有重大科研项目工作经验的研究人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我校国家级科研平台、特色研究中心及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大团队的需求,和校内合作者或团队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并能为学校做出相应贡献。其中协议研究员应具备国内外高校研究员或知名科研院所、企业相当职务;协议副研究员应具备国内外高校副研究员或知名科研院所、企业相当职务。
二、聘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拟聘人选请根据拟聘的类别,分别填写附件中相应的申报表,于12月10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交学院人才办刘一(科B304B),电子档材料发送至liuyi127@uestc.edu.cn。
2、学院12月12日将组织院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推荐评审。
3、12月12日以后,校人力资源部将组织校级审批。
附件一: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申报表.docx
附件二:协议教授(副教授)申报表.doc
附件三:协议研究员(副研究员)申报表.doc
附件四:协议人员信息统计表.xls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