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等文件,现将我院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服务保障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工(含离岗待退、待岗人员)、人事关系在学校的在站全职博士后、二级单位聘用人员。
二、考核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1.2019年元月4日前,团队及个人核对完成工作量核算、确认(具体工作由相关科室组织,时间安排及要求见相关科室通知)。
2. 2019年元月7日中午12:00前,所有人员填写并提交年度考核表(相关表格详见附件),各系教职工请将考核表(纸质档和电子档)交到各系秘书处,机关工作人员请将考核表交至院办欧蓓老师处。
【特别提醒】今年的考核表与往年有较大变动,根据岗位类别进行了分类,请按相应的类别选择表格填写。另外,考核表新增了师德考核模块,所有人员需要对照十项准则,撰写200字左右的自我评价(详见考核表)。
3.2019年元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召开各系及机关科室工作汇报交流会。各系及机关科室交流限时5分钟。
参会人员:院领导、各系主任、支部书记、工会/教代会负责人、机关科室科长。
4.2019年元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召开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工作会,对团队及个人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参会人员:院领导、各系主任、支部书记、工会/教代会负责人。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院内各单位及团队聘用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电子科技大学校内二级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校人[2016]409号)和《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聘用人员管理细则》进行,结果报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审核备案。
2.教授、副教授在本年度内未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
3.所有教职工都应进行师德考核,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定为不称职。
4.协议教授(副教授)、协议研究员等协议人员按照协议签订的工作目标任务由各单位自行开展年度考核,并将考核表报人才办公室。
5.不在岗人员,应说明不在岗原因和目前状态;对违反《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校人[2016]108号)有关规定的教职工,在核实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向学校上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6.在站全职博士后由所在团队负责考核。
7.如有不清楚事宜,请与院办欧蓓联系:61830156/13678101096。
2018年度考核表模板.rar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