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自主设计个人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计划”的通知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3-07-05 17:28:18|

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采取超越常规举措,为具有创新思想、特殊禀赋、独特学术兴趣与专长的学生提供“自定义专业方向、自设计培养方案”特别机会和实现路径,促进这些学生脱颖而出、个性化发展。依据《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自主设计个人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计划”实施方案》(校教〔2023〕25号)要求,特制定《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生自主设计个人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23〕08号)文件,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的2021级、2022级学生:

1.有创新思想、特殊禀赋、特殊兴趣、总体学习情况良好、身心健康。

2.学校已有的专业培养方案、有关培养项目(计划)都不能充分满足其独特学术兴趣、需要或个人发展目标。本人有愿望根据学校《实施方案》精神,通过自主设计修读计划来实现自己的设想。

二、学生申请流程

鉴于今年第一次开展此工作,为同学们提供两个时间选择:

(1)2023年9月1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初步申请,并同时将“书面说明”(附件1)、两份“认同意见书”(附件2)、自主设计的个人专业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本科教务科审核(KB365C),电子版提交至https://www.wjx.cn/vm/Qvdhdfr.aspx。若通过评估与审核,则2023年秋季学期第六周开始按自主设计培养方案开始执行修读计划。

或:

(2)2023年11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初步申请,并同时将“书面说明”(附件1)、两份“认同意见书”(附件2)、自主设计的个人专业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本科教务科审核(KB365C),电子版提交至https://www.wjx.cn/vm/Qvdhdfr.aspx。若通过评估与审核,则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按自主设计培养方案开始执行修读计划。

三、学院审核与评估

(1)学院在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学生“自主设计培养方案”的技术性审查,并在学院内公布通过审查正式进入申请和评估流程的学生名单。

(2)学院在确定正式进入申请流程的学生名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学生“自主设计培养方案”的评估工作,将《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自主设计培养方案”评估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4,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学生“书面说明”纸质版(提交复印件加盖学院骑缝章,原件由学院存档)、学生自主设计的个人专业培养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及骑缝章)交教务处审核。

四、学校审核

教务处对学院批准后的“自主设计方案”进行学分要求等技术性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执行。

五、学院联系方式

咨 询 人:孟老师

办 公 室:KB365C

联系电话:6183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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