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23级普通本科生专业确认实施细则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4-04-30 11:59:03|

根据《关于开展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生专业确认和转专业工作的通知[2024]8号》要求,经学院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学院本科生专业确认实施细则如下:

一、专业确认范围

学院2023年按大类招生入学(含休学复学或降级等原因进入大类培养而未明确专业的学生)且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在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大类所属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确认。

按特殊招生政策录取且于录取时未指定专业的学生,学院根据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的总人数,按各专业容量比例划拨名额,进行专业确认(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指的是少数民族预科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西藏班、新疆班、港澳台、南疆单列学生)。

下列同学不参加此次专业确认: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因招生录取、转专业、降级等已明确专业的学生(此类学生直接进入已明确的专业就读,且不占该专业的容量)。

二、专业确认原则

1.公开、公正和公平;

2.合理调配教学资源基础上的总量控制;

3.成绩优先、遵从志愿、自主选择。

三、专业接收容量

学院依照当前2023级学生人数、专业布局以及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确定各专业的专业确认后总人数上限如下: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普通生专业确认后总人数上限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专业确认后总人数上限
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大类 电子信息工程 165 11
通信工程 149 9
信息对抗技术 19 1
网络工程 64 4
物联网工程 26 2


四、专业确认工作流程

(一)专业宣传与咨询

学院已于429举行专业宣讲会,对学生进行动员及指导,向学生进行专业确认相关政策解释与专业介绍,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确认期间同学如有任何问题可前往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科研楼B365C) 孟阳老师处咨询,也可以咨询各专业负责人。

(二)填报志愿

学生应根据对专业的了解和认知,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自身职业发展规划,填报专业志愿。学生应在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大类的5个专业中给出志愿顺序。学生需在5月12日17:00前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注:必须完整填写5个志愿),待学院及教务处审核。

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申请的学生,或者因申请时志愿未填满而导致无法被所填写的志愿录取的学生,视为自愿服从学院的志愿调剂。

(三)录取规则

专业确认按照“成绩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按学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作为选择专业第一优先条件,遵从学生的志愿作为选择专业第二优先条件,依次确认专业。拟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的专业确认后人数上限。

学业成绩的构成及算法:按照本科第一学期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所有科目均按正考成绩计入。经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如果加权平均分一致,则以单门课程成绩进行排序,直到比较出先后次序为止。比较排序课程顺序为:“微积分I”—>“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I”—通用英语”—>“软件设计思想与方法I”。

学业成绩构成的具体科目为: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分
专业必修课 微积分I 6
专业必修课 软件设计思想与方法I 3.5
专业必修课 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I 4
公共必修课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公共必修课 军事理论 2
公共必修课 通用英语 4
公共必修课 大学体育I 1

(说明:“形势与政策”课因为1-6学期每学期都要上,以6个学期的成绩平均分为课程最终成绩,因此不纳入计算)

(四)公示

1.学业成绩公示

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序已于428-56日在学院公告栏公示。

2.预分配名单公示

学院将根据上述规则进行录取,形成专业确认预分配名单,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于5月20日前在学院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应向学院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其核实、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于527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各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批。

(五)审批与学籍异动

教务处审批后,学生专业确认结果不得更改,学院集中办理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学生培养及毕业要求等均按确认后的专业执行。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学院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解决。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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