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实施范围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凌翔(副院长)、杨晓玲(副书记)
副组长:葛晋(教务科)、江倩(学生科)
成员:李晓峰(教师代表)、吕明(教师代表)、吴霞(学生科)、辛鑫(学生科)、逯群峰(学生科)、程蕾(学生代表)、黄振(学生代表)
三、 各专业细则
1、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所有纳入计算的课程必须通过。
2、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1)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由工作小组根据《电子科技大学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的本科生学籍(学分)管理办法》及学院相关管理办法精神认定。
(2)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对抗技术专业:
参与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学生,其交换时间段的成绩不参与智育成绩加权计算。在外交换一个学期的学生,保研成绩按在校期间五个学期成绩计算;在外交换一年的学生,保研成绩按在校四个学期成绩计算。
3、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1)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

(2)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对抗技术专业

四、 工作流程
1、9月6日-9月10日:公示“实施细则”;
2、9月10日-9月13日:公示综合测评排名结果和初选名单;
3、9月14日:综合测评排名结果和初选名单报送教务处。
五、公示
1、 公示方式: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ice.uestc.edu.cn/
2、 其他补充公示方式:
QQ群:信通2015年级通知群
公示栏: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科(科B 363室)外公示栏
六、 申诉
对“实施细则”、 综合测评排名结果和初选名单有异议者,可在该环节公示期日内向学院“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小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联系邮箱:gejin@uestc.edu.cn 、qianjiang@uestc.edu.cn
联系电话:葛晋(13980685211)、江倩(15756285765)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