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处通知﹝2020﹞13号)要求,经学院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学院本科生专业确认实施细则如下:
一、专业确认范围
学院2019年按大类招生入学(含休学复学或降级等原因进入大类培养而未明确专业的学生)且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在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大类所属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确认。
按特殊招生政策录取且于录取时未指定专业的学生,学院根据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的总人数,按各专业容量比例划拨名额,进行专业确认。(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指的是少数民族预科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西藏班、新疆班、港澳台学生)。
下列同学不参加此次专业确认: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因招生录取、转专业、降级等已明确专业的学生。此类学生直接进入已明确的专业就读,且不占该专业的容量。
二、专业确认原则
1.公开、公正和公平;
2.合理调配教学资源基础上的总量控制;
3.成绩优先、遵从志愿、自主选择。
三、专业接收容量
学院依照当前2019级学生人数、专业布局以及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确定各专业的专业确认后总人数上限如下:
大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确认后总人数上限 |
专业确认后总人数下限 |
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大类 |
电子信息工程 |
243 普通学生:230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13 |
35 普通学生:33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2 |
通信工程 |
205 普通学生:195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10 |
35 普通学生:33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2 |
信息对抗技术 |
28 普通学生:26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2 |
25 普通学生:24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1 |
网络工程 |
80 普通学生:76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4 |
30 普通学生:28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2 |
物联网工程 |
34 普通学生:32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2 |
25 普通学生:24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1 |
四、专业确认工作流程
(一)专业宣传与咨询
学院于5月12日举行专业宣讲会,对学生进行动员及指导,向学生进行专业确认相关政策解释与专业介绍,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确认期间同学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教务科葛老师进行咨询(028-61830191)。
(二)填报志愿
学生应根据对专业的了解和认知,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自身职业发展规划,填报专业志愿。学生应在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大类的5个专业中给出志愿顺序。学生需在5月24日前提交《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确认申请表》至辅导员处。
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表的学生,或者因申请时志愿未填满而导致无法被所填写的志愿录取的学生,视为自愿服从学院的志愿调剂。
(三)录取规则
“成绩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顺序确认专业。首先按学生第一学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名额设置为专业规模上限,每个学生按平行志愿方式确认专业。当所有专业总下限缺额等于总剩余待确认学生数时,将各专业名额设置为专业规模下限;剩余待确认学生按平行志愿方式确认专业。
学业成绩的构成及算法:按照本科第一学期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所有科目均按正考成绩计入(2019-2020-2学期开学初应参加缓考,但因疫情原因不能返校缓考而导致该门课程无成绩,该课程将不纳入计算范围)。如果加权平均分一致,则以单门课程成绩进行排序,直到比较出先后次序为止。比较排序课程顺序为:“微积分I”—>“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I”—>“通用英语”—>“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学业成绩构成的具体科目为:
课程性质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科基础课 |
微积分I |
6 |
学科基础课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3.5 |
学科基础课 |
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I |
4 |
公共必修课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公共必修课 |
军事训练 |
2 |
公共必修课 |
军事理论 |
2 |
公共必修课 |
通用英语 |
4 |
公共必修课 |
大学体育I |
1 |
(说明:“形式与政策”课因为1-6学期每学期都要上,以6个学期的成绩平均分为课程最终成绩,因此不纳入计算)
若学生申请时志愿未填满,则先按平行志愿方式确认专业;若其填报专业均不能接收,则由学院指定专业。
(四)公示
1.学业成绩公示:
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序于5月13日-15日在公告栏公示。
2.预分配名单公示:
学院将根据上述规则进行录取,形成专业确认预分配名单,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于6月1日-5日在学院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应向学院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其核实、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于6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各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批。
(五)审批与学籍异动
教务处审批后,学生专业确认结果不得更改,学院集中办理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学生培养及毕业要求等均按确认后的专业执行。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学院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解决。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