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20级普通本科生专业确认实施细则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1-05-14 15:02:33|

根据《关于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管通知﹝20215号)要求,经学院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学院本科生专业确认实施细则如下:

一、专业确认范围

学院2020年按大类招生入学(含休学复学或降级等原因进入大类培养而未明确专业的学生)且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在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大类所属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确认。

按特殊招生政策录取且于录取时未指定专业的学生,学院根据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的总人数,按各专业容量比例划拨名额,进行专业确认。(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指的是少数民族预科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西藏班、新疆班、港澳台学生)

下列同学不参加此次专业确认: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因招生录取、转专业、降级等已明确专业的学生(此类学生直接进入已明确的专业就读,且不占该专业的容量)。

二、专业确认原则

1.公开、公正和公平;

2.合理调配教学资源基础上的总量控制;

3.成绩优先、遵从志愿、自主选择。

三、专业接收容量

学院依照当前2020级学生人数、专业布局以及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确定各专业的专业确认后总人数上限如下: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确认后总人数上限

专业确认后总人数下限

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大类

电子信息工程

242

普通学生:230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12

35

普通学生:33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2

通信工程

207

普通学生:195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12

35

普通学生:33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2

信息对抗技术

28

普通学生:26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2

23

普通学生:22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1

网络工程

81

普通学生:76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5

30

普通学生:28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2

物联网工程

34

普通学生:32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2

25

普通学生:24

特殊招生政策录取学生:1

四、专业确认工作流程

(一)专业宣传与咨询

学院514在举行专业宣讲会,对学生进行动员及指导,向学生进行专业确认相关政策解释与专业介绍,指导学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确认期间同学如有任何问题可前往科研楼B365C 肖烁老师处咨询。

(二)填报志愿

学生应根据对专业的了解和认知,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自身职业发展规划,填报专业志愿。学生应在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大类的5个专业中给出志愿顺序。学生需在521日前提交《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确认申请表》至辅导员处。

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表的学生,或者因申请时志愿未填满而导致无法被所填写的志愿录取的学生,视为自愿服从学院的志愿调剂。

(三)录取规则

“成绩优先、遵从志愿”原则:按学生综合成绩顺序确认专业。首先按学生第一学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名额设置为专业规模上限,每个学生按平行志愿方式确认专业。当所有专业总下限缺额等于总剩余待确认学生数时,将各专业名额设置为专业规模下限;剩余待确认学生按平行志愿方式确认专业。

学业成绩的构成及算法:按照本科第一学期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所有科目均按正考成绩计入。如果加权平均分一致,则以单门课程成绩进行排序,直到比较出先后次序为止。比较排序课程顺序为:“微积分I”—>“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I”—通用英语”—>“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学业成绩构成的具体科目为: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分

学科基础课

微积分I

6

学科基础课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3.5

学科基础课

线性代数与空间解析几何I

4

公共必修课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公共必修课

军事理论

2

公共必修课

通用英语

4

公共必修课

大学体育I

1

(说明:“形式与政策”课因为1-6学期每学期都要上,以6个学期的成绩平均分为课程最终成绩,因此不纳入计算)

若学生申请时志愿未填满,则先按平行志愿方式确认专业;若其填报专业均不能接收,则由学院指定专业。

(四)公示

1.学业成绩公示:

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序于517-519日在学院公告栏公示。

2.预分配名单公示:

学院将根据上述规则进行录取,形成专业确认预分配名单,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于525日前在学院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应向学院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其核实、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于62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各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批。

(五)审批与学籍异动

教务处审批后,学生专业确认结果不得更改,学院集中办理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学生培养及毕业要求等均按确认后的专业执行。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学院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解决。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1513


清水河校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区

邮编:611731 Email: xintong@uestc.edu.cn

电话:028-61830156 传真:028-61831665

学院官微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