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校团委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星级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部署,现将相关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团员
1.基本要求
(1)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团章》的各项规定,认真积极地参加团组织生活和各项集体活动。
(3)团员意识:具有较强的团员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积极配合学院分团委、校团委的工作,在工作和学习中能起到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4)群众关系: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同学关系融洽。
2.评选类别及要求
本年度优秀团员分为六大类别,每个候选人只能根据自己情况选择一类申报。
(1)勤奋学习类
1.学习踏实认真,勤奋刻苦。在本学年成绩排名不低于专业前15%,或经过自己努力,成绩较上一学年度有明显提升。
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本学年度理工科本科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研究生在EI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文科本科生在期刊社科版及以上期刊或会议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3.参与课题项目研究,本学年度本科生在校级课题项目排名前3或省级及以上课题项目有排名,研究生在省级课题项目前5或国家级课题项目有排名(需提供课题编号、申报书)。
(2)爱国奉献类
1.思想积极先进,对党忠诚,被校级及以上党委或省级及以上团委授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
2.在本学年中有过先进爱国事迹或组织开展爱国爱党活动,被校外媒体宣传报道。
3.在本学年党团类主题教育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道德践行类
1.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在本学年有乐于助人等道德践行方面优秀事迹,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道德类表彰。
2.积极参加基层就业实践、到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基层就业、挂职锻炼,积极参加到国家精准扶贫项目中且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3.参与各类文体比赛,表现优异,且获得校级及以上体育道德奖或类似奖项的个人或集体核心成员。
(4)创新创业类
1.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本学年创青春、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积极创新技术手段,在本学年获得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
3.注册成立公司并担任法人。
4.作为团队核心成员,且团队年度项目经费不低于10万元。
(5)志愿公益类
1.在志愿公益服务中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个人或集体核心成员。
2.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个人或集体核心成员。
3.有其他志愿公益服务类事迹,获得校外媒体报道。
(6)自立自强类
1.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有其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先进事迹,获得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者优先。
(二)优秀团干评选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以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重,热爱学校,能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
3.担任团学干部(包括各级学生会、校团委各部、社团干部及基层团干)半年以上(截止于2018年3月31日),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工作业绩。
4.具有牢固的群众基础,热心为同学服务,热心公益,工作扎实肯干,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学习成绩优良,2017年4月-2018年3月期间,无补考记录,成绩优秀,获奖学金者优先。
(三)星级团支部评选标准
本次星级团支部评选为分级评选制,等级分别为:五星级团支部、四星级团支部、三星级团支部。评选原则为,团支部自主申报、分团委审核初评,符合四星级团支部及以上标准的候选团支部将推荐至校团委进行复评,三星级团支部由学院分团委自行评定。星级团支部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开展的活动围绕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积极推进“三会两制一课”,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信息完整,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3.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围绕校团委年度主题团日活动清单开展各项主题团日活动,跟进创新活动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4.团员参与活力强。基础民主及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团支部所属团员青年学习成绩好,学风班风优良,在各级团组织比赛中获奖比例高。
5.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展示,充分展现团支部良好的青春正能量,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评选办法
1.请各团支部、各位团员及团干认真阅读评选标准,积极申报,下载相应评选申报表(附件2、附件3见下载链接),于4月28日中午12时前完成相应的在线申报工作,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学生科张世霖老师,联系电话:61830083。
其中:
(1)优秀团员申报,申报人除需满足全部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申报类别中所列的至少一项要求;核心成员指在该团队建立、发展和获奖等业绩中作出突出贡献,由学院出具相关证明。
(2)优秀团干申报,基层团干包括团支部委员会的团支书、副团支书(班长)、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志愿服务委员。
(3)星级团支部评选,原则上,五星级团支部需满足五项全部要求,其他星级则依次递减。如团支部有特别突出事迹,可破格提交至校团委审核参与评定。
2.校团委在上报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并对候选名单作综合评定后,评选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星级团支部。原则上,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进行差额评选,比例约为1:1.2。星级团支部则面向全校遴选评比。
3.大一学生因入校时间不足一年,不参加评选
4.校团委将于“五•四”期间对评选出的优秀团员、团干和星级团支部进行表彰。
附件2.2017-2018年度优秀团员、团干申请表docx.docx
附件3.2017-2018年度星级团支部申请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