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选对象及名额
在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10%,向省教育厅推荐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75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7人。(省优毕业生原则上要从校优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自信”,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三)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四)大学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五)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性格开朗,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
(六)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七)省优毕业生原则上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三、材料提交
申请校优毕业生同学填写《电子科技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申请省优毕业生的同学同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和《四川省普通高等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生登记表》,并将纸质档申请材料于21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科研楼B区363辅导员桌子上。
10月22日-25日,将组织省优毕业生申请答辩,答辩展示时间3分钟,提问2分钟,请申请省优毕业生同学提前准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