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第二批副导师备案

文:学生科|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0-03-08 17:16:03|

研究生同学们:

受疫情影响,被延迟的第二批副导师备案工作于今日正式启动。

根据《2020 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中对参评材料的要求,论文、专利必须为第一作者和成果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其中成果指导老师以学院备案登记为准,每位学生最多认可两位导师,一位是系统中导师,一位是参与指导的副导师。

备案说明:

1、 该表仅用于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中的“副导师”认定,不作其他用途。

2、未提交申请即视为无副导师。

3、备案方式:

步骤1:学生本人自行填写网上信息:https://jinshuju.net/f/EwqUQ1

步骤2:请系统中导师用导师的邮箱将确认信息发送至邮箱xintongxsk_yjs@uestc.edu.cn,发送内容:“我同意XX同学的副导师是XX老师”。

步骤3:纸质档申请表《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副导师登记备案表》(附件)返校后提交至科B365A备案(申请表需要导师和副导师签字)。

4、时间安排:

截止时间:2020年3月26日中午12:00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9日-31日

学院第二批备案和公示将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完成。之后每年12月1日-30日启动备案工作,可以增补或者修改备案信息。其他时间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5、备案信息一旦完成公示不再接受增补或修改,中途不可更换。奖学金评定时,根据前一次备案的信息认定副导师。

6、【补充说明】已完成第一批备案的同学,即1月17号已经进行公示的同学请忽略此次通知。此次网址将重新记录数据,之前未进行公示的同学,需重新完成线上线下的申请备案流程。

7、【补充说明】

例如:张三的系统中的导师是A,参与指导的副导师是B,并且张三对B导师进行了备案。那么国奖评定的时候成 果的第一作者是A或B,第二作者是张三,成果都可以计分。如果张三没有备案B导师为副导师,那么只有第一作者为A导师,第二作者为张三的成果可以计分。前面是其他老师的成果都不能计分。所以各位同学如果只有系统中的导师A指导,没有B导师,就不需要备案。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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