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荣誉奖励实施办法》(校研〔2019〕164号)和《2020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见http://www.sice.uestc.edu.cn/info/1141/7510.htm),现将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年级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2018级、2019级、2020级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2016级直博生、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博士(含直博生)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按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表视为主动放弃(9月27日18:00截止);
2、国家奖学金计分办法得分预公示:预公示期内可确认加分项,完善证明材料(9月29日14:00—30日18:00);
3、学业成绩分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档、纸质档)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成果证明材料(纸质档)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成果汇总表》(电子档,请参考模板填写,并列举所有参评成果)
上述纸质档材料交至学生科(科研楼B区365A),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xintongxsk_yjs@uestc.edu.cn(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学号+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成果不应该包括涉密信息。
2、纸质档需要本人签字,导师签名。
3、2018级硕士研究生参评成果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9月26日(含);
2020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参评成果有效期为: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26日(含)。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科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