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评选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管理办法》,现开展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和2021届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届学历教育毕业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双证)。
二、评选参考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需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省优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名额
学院从2021届毕业生中评选30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和38名校级优秀毕业生。
四、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2021年3月8日(周一)12:00前提交申请,超过截止时间不提交申请即视为自动放弃。
(1)填写金数据链接:https://jinshuju.net/f/hh0I0n
(2)提交纸质档申请表(导师签字)到科B365A: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同学交《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交《电子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各一份。
(3)提交补充材料纸质档到科B365A:之前未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同学需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成果汇总表》和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求同学业奖学金评定)。
2、对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院正式报请学校撤销其省优或校优毕业生称号。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科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