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荣誉奖励实施办法》(校研〔2019〕164号)、《2022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见附件一)及《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大华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2学年第二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浙江大华奖学金)评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参评对象:
博士:2018级直博生及2019级、2020级、2021级博士;
硕士:2020级、2021级硕士。
各专项参评对象以协议或通知中具体评选范围为准;
其他说明:
(1)专项奖学金参评人员应为全日制非定向(自筹)研究生;
(2)专项奖学金间不能兼得;
(3)原则上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不兼得(企业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如汇顶奖学金);
(4)后续如有其它企业专项奖学金会陆续通知。
二、申请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勤奋努力、生活俭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学习成绩优秀、学年总评排名位列本专业前20%
4.对于硕士研究生,有独到的学术创新见解;对于博士研究生,要求在学术上达到国际前沿水平;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未按学籍管理规定完成注册手续者;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终止学籍者;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者;在学术研究中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行为者;在科研或试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有不及格记录者;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三、学院名额
以下名额经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具体如下:

四、学生申请
12月23日(周五)12:00之前提交申请材料:
1、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纸质档(需导师签字)提交至科B365A
2、填写链接:https://jinshuju.net/f/LkxQ2E
五、评定原则
1、硕士研究生按当年学业奖学金排名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获得更高金额奖学金(企业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2、博士研究生按照《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办法》得分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获得更高金额奖学金(企业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参评材料有效期为上年度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3、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考虑专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大华奖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三。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科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