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同学们:
2024年副导师备案工作于今日正式启动。
根据《2024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中对参评材料的要求,论文、专利必须为第一作者和成果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每位学生最多认可两位成果指导老师,一位是系统中导师,一位是副导师。副导师以学院备案登记为准。
评定细则详见:https://www.sice.uestc.edu.cn/info/1141/13524.htm
评定说明:
1、该表仅用于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中的“副导师”认定,不作其他用途。
2、下列情况不需提交申请:
(1)无副导师;
(2)2023年已完成备案且副导师未发生变化。2023年备案副导师公示名单查询链接已更新:https://jinshuju.net/f/i54q9T/s/PUJDII
3、备案方式:
步骤1:学生本人自行填写网上信息:https://jinshuju.net/f/c5NK39
步骤2:请系统中导师用导师的邮箱将确认信息发送至邮箱xintongxsk_yjs@uestc.edu.cn,发送内容:“我同意XX同学的副导师是XX老师”。
步骤3:纸质档申请表《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副导师登记备案表》(附件)请于2024年3月25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科B365A备案(申请表需要导师和副导师签字)。
4、时间安排: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中午12:00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日-3日
5、此次备案和公示将在2024年4月3日完成,备案结果于2024年4月4日正式生效。之后每年3月启动备案工作,可以增补或者修改备案信息。其他时间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6、2024年9月国家奖学金评定时,按本次副导师备案结果认定。
7、【补充说明】
例如:张三的系统中的导师是A,参与指导的副导师是B,并且张三对B导师进行了备案。那么国奖评定的时候成果的第一作者是A或B,第二作者是张三,成果都可以认定。如果张三没有备案B导师为副导师,那么只有第一作者为A导师,第二作者为张三的成果可以认定。前面是其他老师的成果都不能认定。所以各位同学如果只有系统中的导师A指导,没有B导师,就不需要备案。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