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荣誉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荣誉奖励实施办法》,现将学生先进个人及标兵的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要求
(一)党团思政先进个人、党团思政标兵
“党团思政先进个人”表彰在党团建设、班集体建设、国防建设、基层建设、模范引领等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党团思政标兵”表彰在党团思政方面表现特别卓越的学生。
党团思政先进个人面向本科生开展评选,不超过30人。党团思政标兵原则上从党团思政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不超过10人。具体评选要求见附件1。
学院可推荐候选人4人至学校参加评选。
(二)学业科创先进个人、学业科创标兵
“学业科创先进个人”表彰在学业科创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学业科创标兵”表彰在学业科创方面表现特别卓越的学生。“学业科创标兵”原则上从“学业科创先进个人”中产生。
学业科创先进个人面向毕业年级本科生开展评选,不超过30人。学业科创标兵原则上从学业科创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不超过10人。具体评选要求见附件1。
学院可推荐候选人8人至学校参加评选,其中可包含推荐一名学业进步特别大的学生。
(三)体育运动先进个人、体育运动标兵
“体育运动先进个人”表彰在体育竞赛、体育锻炼、体质健康、体育活动组织等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体育运动标兵”表彰在体育运动方面表现特别卓越的学生。
体育运动先进个人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评选,不超过50人。体育运动标兵原则上从体育运动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不超过10人。参评者需在以下各方面均表现优异:
1.体质测试:在评审年度的体质测试中表现优异,成绩达到较高水平,相关数据由体育部统一提供并审核;
2.体育竞赛:积极参与各级体育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3.体育组织:积极参与各级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担任学生负责人、裁判员或工作人员,表现突出;
4.体育锻炼:坚持课外锻炼(如健康跑、课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体育讲座及赛事活动。
具体评选要求见附件1。
学院可推荐5人至学校参加评选。
(四)文化艺术先进个人、文化艺术标兵
“文化艺术先进个人”表彰在文艺比赛、校园文化建设、艺术美育活动参与及推广等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文化艺术标兵”表彰在文化艺术方面表现特别卓越的学生。
文化艺术先进个人面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开展评选,不超过50人。文化艺术标兵原则上从文化艺术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不超过10人。具体评选要求见附件1。
学院可推荐5人至学校参加评选。
(五)劳动实践先进个人、劳动实践标兵
“劳动实践先进个人”表彰在生产生活劳动、勤工助学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劳动实践标兵”表彰在劳动实践方面表现特别卓越的学生。
劳动实践先进个人面向本科生开展评选,不超过30人。劳动实践标兵原则上从劳动实践先进个人中评选产生,不超过10人。具体评选要求见附件1。
学院可推荐4人至学校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3月18日-3月21日)
1、学生本人申请,并在3月21日(本周五)17点之前按以下要求提交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1)类别(一)(三)的申请表(附件2)及附件证明材料、学生先进个人及标兵推荐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到邮箱:yizhuwang@std.uestc.edu.cn,申请表纸质版交到KC114A王一竹老师处。
(2)类别(二)(四)(五)的申请表(附件2)及附件证明材料、学生先进个人及标兵推荐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到邮箱1946698781@qq.com,申请表纸质版交到kc114A张彦博老师处。
材料命名方式为:“学院全称+学号+姓名+申请类别”,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请知悉。
同时,请各位同学同步制作3分钟答辩PPT,后续答辩时间与地点待通知!!
(二)学院初审答辩
1、学院评审小组对学生进行资格进行审查初评,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2、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评审小组向各评选小组提交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相关材料。
(三)学校评审答辩
1、学生荣誉奖励评审推荐小组分别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开展评审;评审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2、学生荣誉奖励评审推荐小组讨论产生“先进个人及标兵”获奖建议名单并公示3天。
(四)学校学生荣誉奖励管理领导小组审议
学生荣誉奖励评审推荐小组将候选人申报资料和答辩会投票结果一起报送学校学生荣誉奖励管理领导小组。学校学生荣誉奖励管理领导小组最终讨论审定本年度电子科技大学“先进个人及标兵”获奖名单。
三、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得先进个人和标兵荣誉称号的学生在全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学校对获得标兵荣誉称号的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金并颁发“成电银杏奖章”。
四、注意事项
(一)事迹与材料要求
原则上,学生列出的事迹或成绩均应该提供相应的辅助证明材料。凡材料不足以证明者,将被剔除,例如:“3篇文章在投等”,建议不列入事迹。慎用限制性定语,例如:“先后获‘XX企业奖学金’、‘XX学院XX年级最佳风采奖’、‘XX知识竞赛全国二等奖’等,成为同时获得以上三项荣誉的成电第一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信息错误等情况发生。
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评选资格,撤销其称号。
附件:
1.附件1:学生先进个人及标兵评选实施细则
2.附件2:学生先进个人及标兵申请推荐表
3.附件4:学生先进个人及标兵推荐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以上若有疑议请咨询学生科段老师,028-61830082
学院学生荣誉奖励评审推荐小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