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研究生毕业生到国防、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引导毕业生到国防重点单位和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荣誉奖励实施办法》及《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生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奖、“毕业生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奖评选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5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生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奖、“毕业生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认定条件:
本评选适用于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研究生。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行为和未解除的违纪处分。
在满足基本条件前提下,还应分别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毕业生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毕业后应选择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艰苦边远地区参照《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6〕61号)执行。
(二)“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奖,毕业后应选择赴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三)“毕业生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奖,毕业后应选择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
二、评选程序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2025年6月17日17:00前
(1)“毕业生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需提交《附件1:2025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生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申请表》及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纸质档到学生科(科C114B),电子档发至2077577221@qq.com。
(2)“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奖和“毕业生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奖:无需研究生申请,学院根据就业系统登记去向确认名单。
2.学院公示:学院审核材料真实性,并公示拟推荐名单。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科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