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通知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4-07-08 09:52:47|

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见附件1、附件2)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请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内容,按时规范完成信息登记与材料归档。

一、专业实践规定

1.   专业实践为必修项目;

2.   专业实践为2-4个学分,原则上按每3个月获1学分计算。研究生按要求提交实践总结报告,实践基地(单位)就学生提交的报告给予相关支撑书面材料证明,根据实际实践时间,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可获得2-4个学分。

特别说明:以校级联培基地专项指标招收的研究生必须去相应校级联培基地实践,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二、专业实践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应及时开展专业实践。

()   实践形式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之一,灵活进行实践:

1、参加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选拔,通过后开展专业实践;

2、参加院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选拔,通过后开展专业实践;

3、进入导师(团队)有科研合作项目的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   实践内容要求

专业实践的选题应围绕培养方向,实践的内容应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紧密相关,可以是规划设计、产品开发、应用研究和项目管理等,突出实用性,兼顾先进性。

专业实践采用双导师联合指导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对专业实践进行指导、评价和监督。

(三)实践考核

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1130

三、专业实践工作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或导师团队有科研合作项目的单位前,务必在研究生系统专业实践模块中完成所有信息填报,专业实践结束后, 通过专业实践考核并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系统将自动认定实践教学环节中“专业实践”学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相关要求如下:

1进入联培基地(单位)前完成以下材料:须于离校前往实践基地(单位)10完成

1专业实践登记(含专业实践计划)在系统中填报,聘期内的校外导师可以直接从系统中选择

填写信息导出登记表校外导师签字且单位盖章扫描上传提交导师审核学院审核辅导员审核

(2新增或首次聘期满三年的校外导师资格申请:在系统中填报,完成后将申请表原件(签字且单位盖章)提交至科研楼B304A

填写校外导师信息导出申请表导师本人签字且单位盖章扫描上传并提交导师支撑材料(职称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学院审核

(3《电子科技大学离校研究生购买保险登记表》(见附件4):以导师团队为单位,于714前汇总后发至zyxw002@uestc.edu.cn。由于学校要求提前10天报送保险登记表,尽量将专业实践安排在725日之后,以便为各位同学提供保障

(4《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承诺书》(见附件5):一份,纸质版提交至科研楼B304A

2进入联培基地(单位)后须完成以下工作及材料

1专业实践记录:每月向校内导师汇报一次专业实践工作内容,并在系统内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专业实践记录表》,该表为学分认定重要依据,每月填写一份,过期不能补填。填写完成后,须及时提醒校内导师审核

填写信息导出记录表校外导师签字扫描上传提交导师审核

2专业实践考核:在系统中填报,由基地或导师团队组织校内外专家3-5人组成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综合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填写《专业实践考评专家评审表》(附件6),于专业实践结束后的一周内完成

填写信息导出考核表本人和校外导师签字实践单位盖章扫描上传提交

3提交归档的纸质材料:完成专业实践考核通过后一周内,须提交“专业实践登记表“、”专业实践记录表“(每月一份)、”专业实践考核表“和”基地实践考评专家评审表“,以上材料均为签字盖章后的版本,学院将根据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

特别说明:

1、专业实践登记将与“专业实践”学分关联,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按专业实践工作流程完成各环节信息填报。

2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认真阅读《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办法》,做好行前准备。专业实践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交《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特殊事项申请表》。

3《专业实践考评专家评审表》专家签字一栏,须所有考评专家签字。

4、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参加行前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晓霞(科研楼B304A

咨询电话:61831315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78

 

清水河校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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