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6-07-02 16:03:37|


 

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类硕士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办法》(附件1、附件2)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级工程类硕士生专业实践工作,请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内容,按时规范完成信息登记与材料归档。

一、专业实践规定

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为必修项目;

       2025级专业实践可申请24个学分,按完成首3个月获2学分,以后每增加3个月,获1学分计算(即:申请时长满6个月获3学分,满9个月获4学分)。研究生按要求完成专业实践,根据实际实践时间,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学分。

特别说明:以校级联培基地专项指标招收的研究生必须去相应校级联培基地实践,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二、专业实践基本要求

20252026年春季学期课程结束后,2025级工程类硕士生应及时开展专业实践。

(一)实践形式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之一,灵活进行实践:

1. 参加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选拔,通过后开展专业实践;

2. 参加院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专业实践;

3. 进入导师(团队)有科研合作项目的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二)实践内容要求

  专业实践的选题应围绕培养方向,实践的内容应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紧密相关,可以是规划设计、产品开发、应用研究和项目管理等,突出实用性,兼顾先进性。

专业实践采用双导师联合指导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对专业实践进行指导、评价和监督。

特别提醒校外导师后续将参与学生学位论文的开题与中期答辩工作。

(三)实践考核

原则上2025级工程类硕士生的考核工作应于20271231日前完成。

三、专业实践工作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

专业实践全过程管理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专业实践模块中开展(详见附件3),相关要求如下:

1. 在专业实践开展前工作须完成的工作与提交的材料:

1 工程类硕士生在专业实践开展至少10天前,在系统中填报《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聘期内的校外导师可以直接从系统中选择,系统中没有的导师请按新增校外导师流程操作。

流程:填写信息导出登记表校外导师签字且单位盖章扫描上传提交导师审核学院审核

特别提醒:专业实践登记表所有栏均需填写,填写日期不得晚于专业实践开始日期,学生登记日期请在系统中改为正确日期

2 新增或首次聘期满三年的校外导师资格申请:

流程:填写校外导师信息导出申请表导师本人签字且单位盖章扫描上传并提交导师支撑材料(职称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学院审核

特别提醒:在系统中填报,专业实践过程完成后再将申请表原件(签字且单位盖章)一起提交。

3 《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承诺书》(附件4):一份,纸质版专业实践开始前提交至科研楼C102B

2. 专业实践期间须完成以下工作及材料:

1专业实践记录:

   每月向校内导师汇报一次专业实践工作内容,并在系统内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过程记录表》,该表为学分认定重要依据,每月填写一份,过期补填需要按年级QQ群通知要求申请补登记(附件5)。填写完成后,须及时提醒校内导师审核。

流程:填写信息导出记录表校外导师签字扫描上传提交导师审核

2专业实践考核:

   在系统中填报《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后导出,由导师组织校内外专家35人组成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综合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再填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考核部分(考核秘书为学生专家考评会时的秘书),于专业实践结束后的3个月之内完成。

流程:系统填写信息导出总结报告本人和校外导师签字实践单位盖章扫描上传提交

特别提醒:校级基地由牵头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考评

3. 提交归档的纸质材料:

  完成专业实践考核通过后一周内,再提交《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校外导师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过程记录表》(每月一份)、《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以上材料均为签字盖章后的版本,学院将根据提交的纸质材料对学生专业实践进行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赋予相应学分。

四、特别说明

1. 专业实践登记将与专业实践学分关联,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按专业实践工作流程完成各环节信息填报,所有文件都要完成填写,专业实践登记表填写日期不得晚于专业实践开始日期,专业实践总结表填写日期不得晚于专业实践结束后3个月。

2. 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实践学分设置必须与通过专业实践拟获取的学分一致。

3. 专业学位研究生须认真阅读《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办法》,做好行前准备。专业实践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须提交《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特殊事项申请表》(附件6)  。

4. 若有特殊情况,未按时完成相关环节的填写和审核,需提交《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系统补登记申请表》纸质档,并按照相关流程审核后,由学院补登记。

5.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参加行前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严昊(科研楼C102B 咨询电话:6183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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