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第一批)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1-04-09 10:50:14|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1)。

1、考生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详细结果请登录“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拟录取考生若申请放弃我院拟录取或已接受其他高校的待录取通知,将不得再参加我校调剂或被我校拟录取。

2、公示时间:202149-422日。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电话:028-61831315,邮箱:luorui@uestc.edu.cn

3、拟录取考生经学校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拟录取考生请将本人近30天内二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点击查看《电子科技大学研究体检工作要求)、《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在423日前提交或EMS邮寄到学院。

5、档案与派遣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强军计划除外)。请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在423日前将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1份、《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附件3)提交或EMS邮寄到学院。

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定向或非定向)在教育部审核后不再更改。如果考生因自身原因需要申请修改拟录取类别,请于415日前将书面签字的申请发送到邮箱luorui@uestc.edu.cn提交学院。(非全日制原则上录取为定向,由学院统一修改,不需再申请)

6、被拟录取的考生因参加国家各类专项计划须保留入学资格的,在学院拟录取公示期间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7、材料接收方式

联系人: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1831315  邮编:611731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



 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149



附件12021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附件3:《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清水河校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区

邮编:611731 Email: xintong@uestc.edu.cn

电话:028-61830156 传真:028-61831665

学院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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