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请见附件1)。
1、考生拟录取信息原则上不得更改。拟录取考生如因个人原因申请放弃我院拟录取,将不能再被我校拟录取。
2、公示时间:2021年5月27日-6月9日。
考生对拟录取名单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电话:028-61831315,邮箱:luorui@uestc.edu.cn。
3、拟录取考生经学校公示、教育部审核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拟录取考生请将本人近30天内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报告(点击查看《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附件2)(要求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在6月15日前提交或邮寄到学院,邮寄请用EMS或顺丰快递(非顺丰同城)。
5、档案与派遣
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学院(调档函正式录取后发放)。因档案原因导致无法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合同)书。请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在6月15日前将《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两份(附件3)、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复印件)1份提交或邮寄到学院,邮寄请用EMS或顺丰快递(非顺丰同城)。
6、材料接收方式
联系人: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联系电话:028-61831315 , 邮编:61173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304A
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2021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
附件3:《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