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电子科技大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实施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电子科技大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实施新工科建设方案》文件要求,发挥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优势,持续推进高水平科研团队“‘科研育人’新工程教育计划”,促进科研教学深度融合,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能引领未来信息与通信领域科技前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区(以下简称“人才特区”)含卓越成长计划(科研育人)、鸿鹄拔尖人才计划(科研育人)。
第二章 人才特区选拔与退出
第三条 注重人才特区学生选拔规范性与公平性,学生自愿报名,经考核合格后进入人才特区,并选择加入任一科研育人培养计划。
第四条 实行人才特区淘汰退出机制,必修课程不及格或核心课程(含通关项目)成绩未达75分或阶段性考核未通过者,予以淘汰,同时学生可根据个人规划自愿申请退出。
第五条 定期进行人才特区纳新,学生自愿申请,经考核合格后进入人才特区,优先考虑已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退出或被淘汰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第三章 人才特区核心课程
第六条 人才特区核心课程分为卓越成长计划(科研育人)核心课程、鸿鹄拔尖人才计划(科研育人)核心课程。
卓越成长计划(科研育人)核心课程为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随机信号分析、通信原理、雷达原理与系统、卓越通关项目(初级)、卓越通关项目(中级)、卓越通关项目(高级)、卓越通关项目(创新)。
鸿鹄拔尖人才计划(科研育人)核心课程为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信息论与信息编码、移动通信系统、鸿鹄通关项目(初级)、鸿鹄通关项目(中级)、鸿鹄通关项目(高级)、鸿鹄通关项目(创新)。
第七条 在推免生推荐工作智育成绩计算中,人才特区核心课程加权系数为1.1,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推免时,人才特区学生每人可选择不超过3门核心课程计入;
核心课程须通过学院质量检查或学校示范课认定,以定期发布的最新课程清单为准;
所选择的核心课程须符合当年所在年级、所在专业的智育成绩计算办法相关规定。
第四章 人才特区荣誉证书
第八条 完成科研育人培养计划的学生可获荣誉证书。
第九条 荣誉证书由个人提出申请,人才特区工作组审核后,报学院审批。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人才特区工作组由人才特区班主任、科研育人项目负责人、学院本科教务管理办公室、学生科组成。
第十一条 工作组负责人才特区的选拔、管理、方案制定、教学计划实施等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适用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大类专业本科生,自2021级开始生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