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大类培养专业选择实施方案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2-25 20:49:33|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大类培养的指导精神,本着厚基础、宽口径的人才培养思路,通信学院自2011年开始本科培养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自选专业”的模式,专业选择工作按照以下方案执行,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可作调整。

    一、基本原则

    1.专业选择范围为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对抗5个专业。

    2.专业选择在第三学期进行,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以及专业选择志愿,按成绩优先原则及学生志愿顺序进行专业选择。

    3.专业选择,择优录取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4.专业选择后,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选专业的毕业和授位要求方可毕业、授予学士学位。

    5.原定向录取学生、原有专业降级试读学生均不参加专业选择;处于休学期间的学生参加下一级专业选择。

    6.专业选择确定后学生在读期间不允许再次选择专业。

    二、专业选择办法

    1.专业选择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排名以及专业选择志愿进行。其中,学习成绩排名先后作为选择专业第一优先条件,志愿顺序作为选择专业第二优先条件。

    2.学业成绩排名方式按照本科前两个学期除体育成绩外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进行计算,所有科目均按正考成绩计入。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必修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程学分积总和÷必修课程学分总和

    三、工作流程

    1.第三学期第6周学院公布各专业招生人数,并公示全年级学业成绩排名5天,公示期间接受学生查询;

    2.从公示排名开始到第7周结束,接收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未按时提交志愿视为自动放弃,由学院分配。

    3.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和志愿先后确定专业选择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同时按专业进行重新分班,最终将专业选择结果和分班情况报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学院公布该年级大类培养专业选择结果和分班情况,并发文备案,学生进行学籍异动,按专业参加第四学期的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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