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建设咨询委员会章程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2-25 20:03: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信息与通信领域基础知识扎实、专业能力强、工程素养高、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设计科学合理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和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以下简称通信学院)成立本科专业建设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咨委)。

第二条 专咨委由学院聘任和管理,负责学院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咨询、建议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专咨委委员由学院各系(实验室)推荐,院长审批,并颁发聘书,任期4年。

第四条 专咨委由10~20名本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国外知名学者及本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秘书1名。应尽可能吸收行业协会代表,企业负责人或高级技术人员、研究所/研究机构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参加。校外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秘书由本院人员担任,负责专咨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第三章  职责

第五条 专咨委受学院委托,负有积极协助学院对全专业(系)本科教学工作提出各种建议的职责,负有对学院教学重大决策提供咨询的职责。

第六条 专咨委对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培养目标与方案、人才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材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教学质量监控、提供咨询、提出指导意见。

第七条 专咨委应利用行业、企业的优势资源,协助学院更好地完成实验与实习基地建设、教学成果奖评选等有关工作。

第八条 研究国内外有关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趋势,对各专业设置(调整)的建设和发展规划提供指导,根据行业发展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加强有关教学内容,方法和质量评估等问题的研究和指导。

第九条 研究学院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协助学院做好教师培训工作,促进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及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和实践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条 监督、指导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相关工作,并对完善学院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完成学院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专咨委每两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

第十三条 专咨委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并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 专咨委听取学院近年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报告,讨论和交流行业发展趋势,并对学院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和方向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信通学院本科专业建设咨询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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