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了解各专业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根据《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2版)中关于“定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要求,同时根据《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办法》、《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及社会评价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开展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执行机构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组。
二、评价对象
2022届毕业生。
三、评价内容
各专业应届毕业生12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四、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性评价方法。
五、评价流程
根据《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办法》,各课程负责人、专业课及实验课教师配合评价工作组完成以下工作:
(1)综合毕业要求各指标点支撑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值、基于2022届毕业生调研结果的主观评价值,形成毕业要求达成的定量评价结果。
(2)结合毕业要求达成定量评价、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报告、教学质量检查结果以及学生反馈意见,进行定性分析和判断,做出综合评价,撰写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分析报告。
六、工作要求
(1)评价工作组制定计划,确定人员分工,联合课程负责人、实习基地负责人、专业课及实验课教师,结合考核材料、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以及合理性材料,认真客观的分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2)工作组于2023年1月16日前完成支撑课程达成数据和学生主观评价数据的收集汇总整理,形成毕业要求达成定量评价值;于2023年3月1日前结合定性评价材料分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并撰写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3)评价报告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七、评价结果使用
教指委审核评价结果,形成修订意见,用于2023级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指导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实验条件等方面的改进。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