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成立于2018年1月,由原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的通信与信息系统二级学科和原电子工程学院的信号与信息处理二级学科的师生组建而成;其前身可溯源到成电建校初期设立的有线电系(第一系)和无线电系(第二系)。学院负责建设的“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信息与通信工程”获评A+。2022年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国内顶尖水准。学院拥有“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欧洲科学院外籍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国家级人才为代表的一流导师队伍,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创新,完善督导评价体系,努力打造信息与通信领域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流研究生教育模式,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学院与中国电科、航天科技、航天科工、兵器工业、中国电信等国家重点企业,和英国格拉斯哥大学、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等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开设校企联合、国际前沿课程,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电子信息领域的领军人才。多名博士获全国一级学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为了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引领未来学术前沿、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领军人才,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拟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优秀大学生选拔计划”(以下简称“优选计划”)。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优秀大学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优选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和选拔,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工作地点: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304A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1831315
2. 学院选拔工作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副高职称以上导师和1名考核组秘书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学院“优选计划”选拔要求和程序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
3. 学院选拔工作纪检监察小组
选拔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对学院“优选计划”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
工作地点: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304B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8-61830156
二、面向对象
“优选计划”面向对象为参加2025年研究生招生的2021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品德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本科所学专业与拟申请的学科/领域应相同或相近。
三、选拔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优选计划”申请学生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对于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对于已入选的思想品德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选资格。
2.选拔考核
学院“优选计划”选拔以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1)英语考核(100分)
考察口语和听力,时间不少于5分钟。
2)综合考核(200分)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选拔成绩基本要求:总分达到180分。
四、申请及入选流程
1. 联系导师
学生可登录学院网站https://www.sice.uestc.edu.cn/szdw/jsml1.htm,进入教师名录或进入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https://yjsjy.uestc.edu.cn/gmis/jcsjgl/dsfc查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导师介绍和导师联系方式,与导师沟通且双方达成选拔意向之后,即可提出申请。
2.报名及资格审核
学生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版《优选计划申请表》(附录一)及相关附件到申请导师邮箱并填写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z1Qew6。学院将按照申请资格要求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学生,根据学业成绩、综合能力表现等,择优选择入选学生。
申请材料清单:
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优秀大学生选拔计划”申请表;
2)个人简历;
3)本科阶段前五或前六个学期成绩单,须由院系教务部门盖章;
4)体现学习和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如已发表论文、论文检索证明、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等);
3. 入选
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学院举行的综合考核(具体安排请留意学院通知)。学院依据学生选拔考核成绩,结合导师意愿,择优确定“优选计划”最终入选名单,并于9月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优选计划”入选者,需填写《优秀大学生选拔计划考生诚信承诺书》(附录二)并交给申请导师。
五、选拔结果的使用
“优选计划”入选者,若取得所在本科学校推免资格,符合我校推免生接收条件,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第一志愿填考我院相关专业研究生,学院优先推荐拟录取。生源充足情况下,我院推免生均由“优选计划”入选者产生。
六、其它说明
1. 推免生最终政策及要求,以教育部和学校文件为准。
2. 本规定由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优选计划”选拔考核期间,必须遵守电子科技大学及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的相关规定,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参加各项活动;“优选计划”入选者名单以网上公布为准,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