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激励教师立足本职工作干事创业,推动“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结合实际,现将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第一阶段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体安排
(一)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
1. 个人申报:申报者根据现聘岗位系列,准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填写《简表》和《申报表》内容需保持一致,提交至所在单位。
2. 单位审核: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及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3. 单位提交材料: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相关材料提交至师资办公室。(5月10日16:00前)
(1)电子版材料:《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汇总表》、《申报表》和《简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送至shizi@uestc.edu.cn;
(2)纸质版材料:《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汇总表》、《申报表》、《简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师资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520)。
(二)后续主要工作安排
学校公布岗位,申报者确认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公示;学院召开教授会议;院级聘任小组和校级推荐小组推荐评审及结果公示;校学科组评审及结果公示等,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二、申报材料要求
请申报者按以下顺序准备申报材料:
(一)承诺书
(二)《简表》
(三)《申报表》
(四)相关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类证明材料以相关职能部门的认定和协同解释为准)。
1. 论文、邀请报告等证明。(论文涉及职称条例中规定的文献计量指标,应提供由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相关办事流程详见:http://cxlib.uestc.edu.cn/relatedContent/showNewsModule?id=36¤tPage=1)。如需检索报告,请申报人于4月26日前提交检索申请(在提交申请时,尽量使用“电子科技大学学术成果中心——https://xscg.uestc.cn”导出各自的论文,如果有新增论文,按图书馆要求的格式补充)。
2. 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出具的《本科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教师研究生培养情况统计》(请申报人联系各学院教务科或研究生科办理)、《教改项目情况登记表》、《规划教材登记表》、《开设实验、改进仪器情况登记表》,国家级或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至教务处核实。(教务处相关表格下载及流程详见:https://www.jwc.uestc.edu.cn/list/34)。研究生院出具的优秀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导师的证明、《论文第一、第二作者师生关系证明表》。(研究生院相关办事流程:https://gr.uestc.edu.cn/tongzhi/133/9857)
3. 专著、译著、教材等证明(教材、著作应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其中无申报者承担部分说明的,应提供出版社或主编(著)出具的关于申报者承担部分的证明)。
4.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出具的《电子科技大学科研项目、专利情况登记表》(详见链接:http://www.kycw.uestc.edu.cn/WFManager/home.jsp,登记表生成指南可在资料下载地址中下载。线上自助申请,服务大厅自助打印及盖章。登记表中GF类项目的类别对照表可联系学院科研科查看)。《重大、重点工程项目鉴定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成效鉴定表》、《科技组织管理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效鉴定表》、《产业化情况登记表》等科研项目专利情况证明材料,先交学院科研科审核盖章,学院统一在科研院相关部门审核及办理盖章。《申报表》中“任现职以来主要科研工作情况”先由学院科研科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科研项目、专利情况登记表》等科研证明材料初审签字后,至科研院或产业技术研究院复核办理盖章。(科研院联系电话:61830950,产业技术研究院联系电话:61830198)
5. 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职务发明专利实施许可或转让协议(合同)、裁判证等。(获奖证书若无法确认排名的,还应提供排名证明)。
6. 境外国际会议口头报告证明。
7. 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院出具的《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情况登记表》。
8.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统计系列和卫生系列高级职务需要的符合国家或四川省关于执业(从业)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9. 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需要的规划、规章、报告等或相关证明材料。
10. 其他业绩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提交要求:
1. 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的,必须先进行脱密处理。
2. 简表、申报表、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律使用pdf格式,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合并为一个pdf文档,请分别按“单位-申报系列-申报职务-姓名(简表)、单位-申报系列-申报职务-姓名(申报表)、单位-申报系列-申报职务-姓名(证明材料)”命名的文件提交所在单位。
3. 《简表》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使用A3纸。
4. 《申报表》需粘贴本人寸照,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使用A4纸。
5. 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等个人基本信息,以电子科技大学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为准。如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核实。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 学校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实行分类评价,克服“五唯”倾向,重点考察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代表性成果。
2.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和规范,若存在弄虚作假等失实情况的,取消当年和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提交学校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鉴定,按学校教职工违纪违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 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清样、录用通知等未正式出版的成果不得填报。
4. 对未收入“电子科技大学常见一级期刊基本目录”、但由国家一级学会(协会)主办、影响因子达到0.2以上的期刊,由评审组织认定是否属于一级期刊(科技期刊影响因子以《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为准,人文社科类期刊影响因子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或《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社会科学卷为准)。
5.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取消要求“应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研修经历”。
6. 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统计系列和卫生系列,通过学校推荐评审后,学校集中推荐报送四川省或国家评审。
四、评审费用
评审费:200元/人,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后交学校计划财务处。
五、联系方式及资料下载地址
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文件及资料下载路径:人力资源部网站-资料下载-师资管理-202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文件及资料。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1831846,61830507
地 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520室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一,联系电话:028-61831357
地 址: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306B
六、评聘工作其他有关事宜见第二阶段通知。
信通学院人才办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