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修订)》(校人〔2022〕1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职在岗、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机关与直属单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可选择依托学术关系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
结合《实施办法》和《各单位副高级及以下教师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条件》(附件2)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申报
11月6日(周一)-11月17日(周五)16:00前:申报者提交《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教师二级、三级岗位申报表》(填写对象为正高职称教师,附件3)或《电子科技大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填写对象为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二级单位。
(二)材料及资格审核
11月20日(周一)16:00前: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完成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和审核,将相关材料(详细如下)提交至师资办(纸质档提交至清水河校区主楼B2区520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shizi@uestc.edu.cn):
1.二、三级申报材料:《2023年教师二、三级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教师二级、三级岗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副高级以下材料:《2023年教师副高级及以下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汇总表》(附件6)。
(三)材料公示
11月下旬:申报材料公示(学校组织二、三级申报材料公示;二级单位组织副高级以下申报材料公示,并将公示情况报学校)。
(四)后续工作安排
1.学校下达指标,二级单位组织召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小组会议开展评审或推荐,提出教师副高级以下拟聘人员名单、推荐教师二、三级岗位候选人;
2.学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会议,评审并提出教师二、三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3.拟聘名单结果公示,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布聘用名单。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申报者按以下顺序准备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
1.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用于支撑符合《实施办法》中二级、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成果,还须按照证明材料模板格式(附件7)提供相应证明)。
2.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职务发明专利实施许可或转让协议(合同)、裁判证等。(获奖证书若无法确认排名的,应提供排名证明)。
3.论文、教材等;(论文应提供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教材应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其中无申报者承担部分说明的,应提供出版社或主编(著)出具的关于申报者承担部分的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5.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为准。如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核实。
6.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请自行按学校规定做好脱密处理。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和规范,若存在弄虚作假等失实情况的,取消当年及下一次的申报资格;涉及思想政治、师德师风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经相关部门鉴定,报学校相关机构处理。
2.业绩成果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清样、录用通知等未正式出版的成果不得填报。
3.副高级以下申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二级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其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二级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五、申诉与投诉
对专业技术等级晋升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向学校纪检监察等部门申诉或投诉(电话:61830237),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师资办公室袁老师、唐老师,联系电话:61831846、61830507
地 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520室
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才办刘老师,联系电话:028-61831357
地址:科研楼B306B
附件:
附件1:校人〔2022〕16号-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附件2:《各单位副高级及以下教师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条件》
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教师二级、三级岗位申报表
附件4:电子科技大学副高级及以下教师岗位等级晋升申报表
附件5:2023年教师二、三级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汇总表
附件6:2023年教师副高级及以下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汇总表
附件7:证明材料模板
人才办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