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申报通知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3-05 14:43:10|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http://www.csc.edu.cn/article/1137),现将我校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交流访问期限为一个月;

2. 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

3.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个月奖学金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机票。

      二、申请人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 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 2018年3月20日前,申请人对外联系正式邀请信并准备申请材料(附件1);

2. 2018年3月20日-3月26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

3. 2018年3月27日-3月29日,所在单位审核,并于3月29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1)《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2)《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需含单位推荐意见;

(3)申请人的系统申报材料(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

 所有纸质档请交到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区305,电子版发送到cmyan@uestc.edu.cn。

4. 2018年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四、注意事项

1. 本项目选派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对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 选派人员不受国家公派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不影响申请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3. 派出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留学基金委将追缴相关费用,并将对我校今后申请该项目产生不良影响。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张平      联系电话:028-61831229      Email:cfd@uestc.edu.cn

       学院:    联系人:陈明燕    联系电话:028-61831357      Email:cmyan@uestc.edu.cn

附件1: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2: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申请表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清水河校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区

邮编:611731 Email: xintong@uestc.edu.cn

电话:028-61830156 传真:028-6183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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