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力资源部: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和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职级定级工作的通知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18-03-19 09:46:29|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8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和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职级定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初聘

(一)申报对象

在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含博士后)、专职实验、辅导员和其他专技岗位上工作且尚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时间安排

3月16日(周五)-3月29日(周四):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3月30日(周五):各单位汇总申报人员情况,并将《申请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及申请材料报师资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502室,沙河校区主楼中317室。电话:61830536,联系人:李倩)。

(三)申请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须粘贴相片)

2. 申请初聘助教者,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3.申请初聘思想政治教育(德育)类的,应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的在思想政治教育岗位上连续工作时间的证明,并在《统计表》“备注栏”中注明“思政”。

(四)评审费:50元/人,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后交学校计划财务处。

二、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职级定级

(一)申报对象 

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尚未定级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3月16日(周五)-3月22日(周四):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各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3月23日(周五),各单位汇总申请人情况,并将申请材料报人力资源部人事劳资办公室(清水河校区B2-518室,沙河校区主楼中317室,联系电话:61830523,联系人:阳超)。

(三)申请材料

1.新进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确定为九级职员,提交《电子科技大学试用期考核表》一份(A4纸);

2.管理岗位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后工作3个月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可确定为七级职员;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我校工作2年以上,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确定为八级职员。提交《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岗位七、八级职员申请表》一份(A4纸)。

三、其他说明

 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到校工作时间等个人基本信息,以人事管理信息系统(

http://hrm.uestc.edu.cn/)为准,如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核实;需修改信息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申请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试用期考核表.doc

附件4.确定管理岗位七级、八级职员申请表.doc


清水河校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区

邮编:611731 Email: xintong@uestc.edu.cn

电话:028-61830156 传真:028-6183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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