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现将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
拟于2019年申报教学科研系列教授、科研系列研究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授职务者。
二、时间安排
1. 3月26日(周二)-4月8日(周一):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申请人通过登录学校“信息门户”—“人事”-“人事系统(测试)”-“评审管理”-“201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承诺书》(见附件)由本人在纸质版上签字后,交至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306B。各单位登录平台后选择“角色切换”-“二级单位管理员(外审)”,对材料进行审核。
2. 4月8日(周一)16:00之前:各单位将《2019年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汇总表》和《承诺书》纸质档统一报师资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520室,61830507)。
3. 4月中旬:师资办公室进行送审。
三、材料
1.《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申报表》(网上申报系统填写)。
2.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如论文、邀请报告、项目、专著、译著、教材、专利、获奖等,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作为附件上传,总共不超过5条。
3.《承诺书》。申请人应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做出承诺,否则不予送审。
4.所有材料须隐去申请人姓名等相关信息。填写内容若有涉密的,须做好脱密处理。因填写不规范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5.评议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和规范,若存在弄虚作假等失实情况的,取消当年和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提交学校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鉴定,按学校教职工违纪违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说明
1.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屏幕分辨率推荐设置为1280*768或以上。
2.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采用“双盲”评议制度,由师资办公室统一送审。每位申请人材料将送至5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校外同行专家一般为A类学科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的教授、国内知名科研院所的研究员。
3.校外同行专家根据申报者提供的代表性业绩成果,对申请人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分别给出“A-优先推荐”、“B-推荐”、“C-不推荐”结果。
4.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结果提供给教授会议、院级聘任小组、校学科评审组参考。
五、评审费
按评审专家所在单位标准收取,由申请人承担评审费用。
人才办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