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特别聘任高级岗位聘期考核及学术评议的通知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0-04-29 16:05:18|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办法》(校人通知[2010]34号),现将2020年高级岗位特别聘任聘期考核及学术评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议对象

截止2020年8月31日高级岗位特别聘任聘期届满的特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特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时间安排

5月14日之前: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审核材料、开展聘期考核,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师资办公室;

5月14日以后:校高级岗位特别聘任聘期学术评议、公示、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发文聘任。

注:各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保相关证明齐备,并于5月14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申请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师资办公室。

三、答辩安排

1.  答辩包括个人PPT陈述和专家提问,个人PPT陈述时间为5分钟。

2.  个人PPT陈述内容包括:

(1)聘期内的履职情况(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成果和其他);

(2)申请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及相应学术评价。

3.  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  重点考核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同时结合前期研究成果。

2.  业绩成果截止到申报材料提交之日。清样、录用通知等未正式出版的成果不得填报。

五、联系人:

学院人才办  刘老师 61831357,liuyi127@uestc.edu.cn

人力资源部师资办公室 庹老师(清水河校区主楼B2-520室,028-61830507,zhaopinszb@uestc.edu.cn)

 


 

 

申请材料

1.《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聘期学术评议申报简表》(含纸质版、电子版、扫描版)。

2.《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聘期学术评议申报表》(含纸质版、电子版、扫描版)。

3.《教师高级岗位特别聘任聘期满学院考核意见表》(含纸质版、电子版、扫描版)。

4.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供纸质版,同时提供3-5个代表性成果的电子版材料

(1)论文、专著、译著、教材、邀请报告等原件(论文被索引源检索收录的或注明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的,应提供检索报告;教材、著作应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其中无申请者承担部分说明的,应提供出版社或主编(著)出具的关于申请者承担部分的证明);

(2) 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职务发明专利实施许可或转让协议(合同)等复印件(获奖证书若无法确认排名的,还应提供排名证明)。

(3)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证明、《开设实验、改进仪器情况登记表》、《项目、专利情况登记表》、《重大、重点工程项目鉴定表》、优秀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导师的证明、《论文第一、第二作者师生关系证明表》、《教改项目情况登记表》、《规划教材登记表》、《科技组织管理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效鉴定表》、《科技组织管理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效鉴定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成效鉴定表》、《产业化情况登记表》等材料由本人提供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到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院等部门审核。

4)其他业绩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除《简表》使用A3纸外,其他均用A4纸,并按顺序装入档案袋,材料清单贴于档案袋封面上。若全部材料不止一袋的,请在档案袋右上方注明序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需由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清水河校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区

邮编:611731 Email: xintong@uestc.edu.cn

电话:028-61830156 传真:028-6183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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