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1-04-14 11:26:01|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省委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四川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20〕9号)有关规定,将从我省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要创新平台等发展需要出发,设立2021年“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聘各行业领域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拟设置4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除引进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外,同一地区、系统和单位,在同一学科专业领域一般不重复设置岗位。

二、选聘条件及方式

(一)设岗范围。“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设岗单位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旅游机构、重点企业等用人单位。

(二)选聘条件。“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面向省内外,特别是重点从省外柔性引进。设岗单位、“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选拔推荐条件,详见《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20〕9号)。

同一申报人每批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省“*****”入选者在管理期内、“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入选者在项目执行期内、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专家在站期间,聘期内的“天府学者”特聘专家,不能再申报“天府学者”特聘专家。

(三)推荐名额。为确保工作质量,本次选聘工作采取限额推荐。成都市推荐不超过8名,其他各市州不超过4名。各高等学校、省属科研院所、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省属企业及中央在川单位等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名。在成都市区域内的拟设岗单位(含央属及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原则上从省外引进人才。

(四)选聘方式。“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岗位设置和人选选聘同步开展的方式。为提高岗位设置与“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匹配度,拟设岗引才单位应提前与拟聘专家达成聘任初步意向书,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的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

三、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发布选聘通知,全面启动选聘工作。

(二)推荐报送。拟设岗引才单位广泛动员和物色适合人选,单位对拟引进人选的师德师风、成果进行把关审核,学院限报一人最终学校整体推荐一人。

(三)评议推荐。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拟引进人选进行评选,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公示。对产生的推荐人选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后续申报材料填写工作。

四、推荐重点及要求

推荐工作要紧扣服务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产业体系、乡村振兴等中心任务,重点在“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设置岗位并引进相关优秀人才。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战略,准确把握推荐重点,把真正有潜力、有发展前景、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拟设岗位和人选推荐出来。推荐工作实行分级分层负责,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推荐工作严谨高效。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位老师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17:00前,将《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电子档报送至此邮箱xintongrencai@uestc.edu.cn,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收。


原通知详见http://rst.sc.gov.cn/rst/gsgg/2021/4/12/755f6bca8bb84355a29ac8d297036148.shtml


人才与国际交流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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