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第一阶段申报工作(含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的通知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1-04-22 16:51:48|

各位老师:


现将我校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第一阶段及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整体安排


(一)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


1. 个人申报:申报者根据现聘岗位系列,准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填写《简表》和《申报表》,两表填写内容需保持一致,提交至所在单位。(5月11日16:00前)


(1) 申报教学科研系列、科研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系列、实验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均须进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通过登录学校“信息门户”—“人事”—“评审管理”—“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平台按要求填报送审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材料,填报完成后可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申报表》;


(2) 申报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者,网上下载相应《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


2. 单位审核: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相关材料提交至师资办公室。(5月13日16:00前)


(1) 电子版材料:《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汇总表》、《简表》、《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送至shizi@uestc.edu.cn;


(2) 纸质版材料:《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汇总表》、《承诺书》、《简表》、《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师资办公室(清水河校区主楼B2-520)。


注:线上审核: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登录平台后选择“角色切换”—“二级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二)同行专家评议送审


5月中旬:启动申报材料专家送审工作。


(三)后续工作安排


学校公布岗位,申报者确认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公示;学院召开教授会议;院级聘任小组和校级推荐小组评审及结果公示;校学科组评审及结果公示等,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二、 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申报者登录平台,按照要求勾选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送审校外专家评议。每项代表性学术成果必须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论文原文、项目申报书等),且所有材料须隐去申请人姓名等相关信息。系统仅送审已勾选的代表性成果。因填写不规范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


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采用“双盲”评议制度,由学校统一送审。每位申请人材料将送至5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校外同行专家一般为A类学科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的教授级专家。


校外同行专家根据申报者提供的代表性业绩成果,对申请人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分别给出“A-优先推荐”、“B-推荐”、“C-不推荐”等结果。


校外同行专家评议结果提供给教授会议、院级聘任小组、校学科评审组等参考。


三、 申报材料要求


请申报者按以下顺序准备申报材料:


(一)承诺书


(二)《简表》


(三)《申报表》


(四)相关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各类证明材料以相关职能部门的认定和协同解释为准)。


1. 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出具的《本科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教师研究生培养情况统计》(请申报人联系各学院教务科或研究生科办理)、《教改项目情况登记表》、《规划教材登记表》。教务处出具的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证明、《开设实验、改进仪器情况登记表》。(教务处相关办事流程详见:http://www.jwc.uestc.edu.cn/web/News!view.action?id=ff808081635f3ce10163630bf64a0057)。研究生院出具的优秀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导师的证明、《论文第一、第二作者师生关系证明表》。(研究生院相关办事流程:https://gr.uestc.edu.cn/tongzhi/133/9857)


2. 专著、译著、教材等证明(教材、著作应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其中无申报者承担部分说明的,应提供出版社或主编(著)出具的关于申报者承担部分的证明)。


3. 论文、邀请报告等证明。(论文涉及职称条例中规定的文献计量指标,应提供由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相关办事流程详见:https://cxlib.uestc.edu.cn/relatedContent/showNewsModule?id=31¤tPage=1)。


4.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出具的《电子科技大学科研项目、专利情况登记表》(详见链接:http://www.kycw.uestc.edu.cn/WFManager/home.jsp,登记表生成指南可在资料下载地址中下载。线上自助申请,服务大厅自助打印(含盖章))、《重大、重点工程项目鉴定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成效鉴定表》、《科技组织管理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效鉴定表》、《产业化情况登记表》等科研项目专利情况证明材料,先交学院科研科审核盖章,学院统一在科研院相关部门审核及办理盖章。


5. 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授权证书、职务发明专利实施许可或转让协议(合同)、裁判证等。(获奖证书若无法确认排名的,还应提供排名证明)。


6. 境外国际会议口头报告证明。


7.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院出具的《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情况登记表》。


8. 申报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职务需要的规划、规章、报告等或相关证明材料。


9.其他业绩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统计系列和卫生系列高级职务需要的符合国家或四川省关于执业(从业)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提交要求:


1. 电子版一律使用pdf格式。


2.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则上应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3. 请按“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职务”命名的文件压缩包提交。


4. 《申报表》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使用A4纸。


5. 最高学历和最高学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等个人基本信息,以电子科技大学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为准。如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部核实。


6. 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的,必须先进行脱密处理。


四、 有关问题的说明


1. 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屏幕分辨率推荐设置为1280*768或以上。


2. 学校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实行分类评价,克服“五唯”倾向,重点考察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代表性成果。


3.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和规范,若存在弄虚作假等失实情况的,取消当年和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提交学校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鉴定,按学校教职工违纪违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 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截至2021年4月30日。清样、录用通知等未正式出版的成果不得填报。


5. 对未收入“电子科技大学常见一级期刊基本目录”、但由国家一级学会(协会)主办、影响因子达到0.2以上的期刊,由评审组织认定是否属于一级期刊(科技期刊影响因子以《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为准,人文社科类期刊影响因子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或《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核心版社会科学卷为准)。


6.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取消要求“应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研修经历”。


7. 教学科研系列副教授申报业绩条件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预计下周启动。


8. 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出版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统计系列和卫生系列,通过学校推荐评审后,学校集中推荐报送四川省或国家评审。


9. 若申报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师资办李老师:18782260732。


五、 评审费用


1. 申请人承担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费用,费用总计为2500元/人。


2. 评审费:200元/人,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后交学校计划财务处。


六、 联系方式及资料下载地址


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文件及资料下载路径:人力资源部网站-资料下载-师资管理-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文件及资料。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 61830507


地 址:清水河校区主楼B2-520室


学院人才办联系人:刘一(61831357)


七、 评聘工作其他有关事宜见第二阶段通知。

人才与国际交流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清水河校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区

邮编:611731 Email: xintong@uestc.edu.cn

电话:028-61830156 传真:028-6183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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