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0-11-27 09:39:59|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


      为落实《电子科技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电子科技大学新工科建设方案》文件精神,保障专业人才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全面修订指导意见》,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教学副院长

       成  员: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评价工作组

       秘书处:本科教务管理办公室

       审  核: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评价对象

       电子信息类(信息与通信)大类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对抗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


三、评价周期

       每年评价一次,评价时间与当年培养方案修订保持一致。


四、评价内容

      1、毕业要求能否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2、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是否合理。

 

五、评价方式

       由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评价工作组组织实施,修订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矩阵以及指标点的分解,并进行合理性评价。合理性评价结果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新版培养方案照此执行。




清水河校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科研楼B区

邮编:611731 Email: xintong@uestc.edu.cn

电话:028-61830156 传真:028-61831665

学院官微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