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替代实施办法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0-11-27 10:12:23|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转专业学生课程替代实施办法

(2021.3修订版)


       依据《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转专业工作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针对转入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学生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一、学分认定细则

       1.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教学计划,转入前所修课程有不符的情况应调整与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一致。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转入专业的毕业和授位要求方可毕业并授予学士学位。

       2.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所有课程成绩有效,仅对不符的课程类别进行调整。

       3.原专业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对应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一致,且课程目标对转入后专业毕业要求支撑相近,可申请课程替代,否则需补修欠缺部分后予以认定。

       4.原专业已修课程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认定为多元化课程。

       5.原专业未修但转入专业要求必修的课程,应在转入后相应学期补修。


二、学分认定流程

       1.转专业进行学期(二、四学期)学籍异动后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进行正常选课。

       2.转入后学期(三、五学期)开学第二周进行学分认定,学生提交《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替代申请表》,由教务科核实课程替代申请,特殊情况需由课程质量评价小组认定,并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及院长审核通过。

       3.需补修课程学生应做好修读计划,在后续相应学期提交申请,跟着低年级开课学期进行补修。

       4.建议拟转专业学生在转入前即可跨专业选修相应专业课程,以减轻转入后的学习压力。


三、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其未尽事宜,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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