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持续改进实施办法

文:|图:信通学院| 发布时间: 2020-11-27 10:21:37|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持续改进实施办法


      为落实《电子科技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电子科技大学新工科建设方案》文件精神,保障本专业培养的人才符合社会未来发展需求、信息与通信行业发展需求、本学科工程技术发展趋势以及电子科技大学人才培养的定位,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特制订信通学院本科专业持续改进实施办法,以保障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质量等评价结果用于本专业的持续改进。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教学副院长

       成  员: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培养目标评价工作组、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评价工作 组、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组、学生跟踪及社会评价工作组

       秘书处:本科教务管理办公室

       审  核: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持续改进内容

       1、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评价工作组根据《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制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和培养目标达成性评价工作会议,确定评价相关工作内容、执行时间和要求,行业专家、用人单位、毕业校友、专业教师、学校管理部门进行合理性评价调研、座谈或走访,形成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意见以及培养目标达成性分析报告,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由秘书处保存,作为下一次持续改进的依据。

       2、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评价工作组根据《培养目标达成性分析报告》、《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制度》、《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制度》,定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分析和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形成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分析报告以及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分析,提交学院教指委审核,审核后的报告由秘书处保存,作为下一次持续改进的依据。

       3、课程体系

       毕业要求及课程体系评价工作组根据《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制度》,对课程体系进行评价,面向行业专家、用人单位、毕业校友、专业教师等对课程内容设置进行合理性评价,形成课程体系合理性分析,提交学院教指委审核,作为课程体系设置修订、师资队伍建设、支撑条件持续改进的依据。

       4、课程质量

       课程质量评价分为授课前、授课中、授课后三个阶段。授课前由教务管理办公室进行教学计划制定审查、授课教师准入审查、查收教学计划合理性评价表。授课中由校院两级督导组、院领导进行课堂听课督查,检查教案讲稿等教学资料,学院组织师生座谈会和学生调研收集学生意见,考前进行考核方式及数据合理性审查;授课后由课程组根据学生考核情况、反馈意见开展课程质量分析,撰写试卷分析报告和课程目标达成度表。秘书处收集听课反馈表、档案检查反馈表、学生意见反馈、教学计划和考核计划合理性评价表,提交给课程质量评价工作小组,课程质量评价工作小组分类对核心课程进行课程质量评价,形成课程质量评价报告,提交学院教指委审核。审核后报告交由秘书处保存并将建议反馈给课程组负责人,作为课程持续改进的依据。

       5、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修订前,由秘书处收集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评价结果材料和反馈信息,提交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形成初步修订意见。根据修订意见,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秘书处保存,并将新版培养方案提交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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