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及社会评价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电子科技大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实施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推进毕业生跟踪反馈及社会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责任机构与责任人
第二条 学院成立学生跟踪及社会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毕业生跟踪,邀请社会相关利益方参与评价和收集第三方机构的评价信息。工作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首席教授、专业骨干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为主要成员。
第三条 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工作组开展工作。本科教务管理办公室承担秘书工作。
第三章 毕业生跟踪反馈及社会评价机制
第四条 毕业生跟踪反馈主要面向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毕业五年左右校友开展调研活动,跟踪反馈方式如下表所示。
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
跟踪反馈方式 |
内容 |
周期 |
执行机构&执行人 |
毕业生座谈 |
了解学生对课程、教学、教学管理、教师、实验设备、软硬件设施等方面的意见 |
每年 |
副书记、副院长、大四辅导员 |
应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调研 |
调查毕业生对毕业要求达成的主观评价 |
每年 |
大四辅导员 |
应届毕业生培养质量情况调研 |
调查毕业生对学校培养质量的主观评价 |
每年 |
教务处 |
毕业五年左右校友调研 |
调查校友职业发展、培养目标达成、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内容 |
每年 |
教务科、学生科 |
校友座谈 |
了解校友对学生教学、师资、软硬件设施、职业发展需求等方面的意见 |
不定期 |
院友办公室 |
第五条 社会评价主要邀请行业专家、用人单位、专业教师、学校管理部门等利益相关者对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学生职业发展状况进行评价,评价方式如下表所示。
社会评价机制
评价方式 |
内容 |
周期 |
执行机构&执行人 |
专业建设咨询委员会年会 |
邀请行业专家、高校专家对专业人才培养进行指导,开展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 |
两年 |
教务科 |
用人单位调研 |
通过发放调研问卷、毕业生招聘时用人单位座谈以及用人单位走访,调研毕业生职业能力发展情况,了解学生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调研用人单位对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建议。 |
定期 |
学生科 |
专业教师调研 |
发放调研问卷,了解本专业教师对专业培养目标的评价、课程体系设置的建议。 |
四年 |
教务科 |
学校相关部门 |
发放调研问卷,了解本校相关部门老师对专业培养目标的评价。 |
四年 |
教务科 |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六条 工作组制定方案,设计调研问卷,由对应执行人或执行机构按照要求完成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工作。
第七条 每年向应届毕业生、毕业五年左右校友发放调研问卷、开展应届毕业生座谈会,每年根据情况走访用人单位。
第八条 每两年召开专业建设咨询委员会年会,定期面向用人单位、专业教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调研。
第五章 结果应用
第九条 工作组收集整理各项调研数据、座谈记录等,由并存档保存,用于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评价、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自动废止,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