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管理办法
教学大纲是指导教学工作、规范教学行为纲领性文件,是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措施。为保障学生培养质量,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管理办法》,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教育部引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为指导,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课程进行“课程思政”建设,同时落实《电子科技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电子科技大学新工科建设方案》文件精神。
二、修订原则
1、以学校人才培养理念为指导,以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纲,在教学大纲中落实对人才培养各项能力达成的支撑。了解该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明确课程教学目标对该专业学生毕业要求的支撑作用;
2、以《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为指导,在教学大纲中体现“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及内容;
3、要充分反映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体现学科先进性和特色性,将新工科“成电方案”中优秀教研教改成果融入到教学,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
三、修订要求
1、各课程组应对教学大纲中课程目标支撑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合理性进行检查,对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支撑课程目标达成的合理性进行自查,对“课程思政”目标设置、教学内容职称进行检查,若不合理,需进行调整;
2、各课程组应定期组织课程研讨会,根据毕业要求或学科发展变化对教学大纲做出调整,同时结合课程达成度评价结果分析各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情况,改进相关教学环节,调整教学大纲。
3、根据课程质量评价小组出具的意见,课程组组织研讨,对教学大纲中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进行调整和修改。
四、修订流程
1、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出教学大纲修订申请,上报新修订的教学大纲和修订说明;
2、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新修订的课程大纲进行审核后,上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生效。
五、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若有未尽事宜,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负责解释。